2019年大连市第十二中学艺术特长生招生方案
作者:admin 发布于:2019-5-13 9:11:41
为了促进中小学艺术教育的发展,培养艺术后备人才,全面推进素质教育,活跃校园文化生活,推动学校特色建设,根据《2019年大连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、艺术、科技类特长生规定》要求,我校2019年招收艺术特长生具体方案如下:
一、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组织机构
1、领导小组:负责招生的整体工作,方案的制定工作,考试过程的监督以及特长生的认定工作。
组 长:周 艳
副组长:王震春
组 员:乔丕兴 刘 耿 王晓丽
2、工作小组:直接对领导小组负责,并负责测试的分工、实施与监督工作。
组 长:王震春
组 员:乔丕兴 刘 耿 王晓丽 潘春香 周佳瑞
3、监督小组:全程监督考试过程中的各项流程。
教育局巡视员 家长委员会代表(2人)
二、招收项目及名额
声乐:6人(美声唱法、民族唱法均可)
注:艺术特长生候选人要根据生源质量,择优录取,宁缺毋滥。
三、招生对象及条件
1、符合大连市普通高中招生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(市内五区)。
2、具有良好的形象素质,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(含160cm),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(含170cm)。
3、声乐类具有良好的声音条件,具备市级以上声乐比赛证书或声乐考级八级以上证书,参考其他相关荣誉证书(精通西洋乐器演奏优先)。
4、文化课成绩优良,参考市一模成绩。
四、报名办法
1、报名时间
①网上申报时间:
2019年5月18日8:00—5月20日11:30
②现场确认时间:
2019年5月20日(8:00-16:00)、5月21日(8:00-11:30)
2、报名方法:
①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,登陆“大连市中招考试管理系统”(网址:http://dlzsks.edu.dl.gov.cn),点击“网上报名”,按提示步骤进行填报。申报时间:2019年5月18日8:00—5月20日11:30。
②考生于2019年5月20日(8:00-16:00)、5月21日(8:00-11:30)携带填写好的《2019年大连市普通高中艺术特长生登记表》一式两份(网上报名填写后打印到初中学校盖印)、本人相关荣誉证书(查看原件、上报复印件)、2张近期免冠3.3厘米彩色照片到招生学校,由招生学校核验相关信息办理准考证等。
③每名考生在测试报名时必须填写《承诺书》,且只能申报一所学校、一个项目,申报后不得更改。
五、考试办法及录取
1、评委
专项素质测试的评委不少于7人,其中我校校级领导1人,艺术专业教师2人(外聘一人),专业艺术团体或高等院校的相关专家4人,相关专家从市教育局指定的“专家库”中电脑随机派位产生。
2、监督
一是我校聘请家长代表2名(高一、高二各1名)全程监督考试各项流程。二是市教育局委派2名监察人员全程参与专项素质测试的监督工作。
3、考试
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报名结束后根据报名数量再另行通知,请家长关注学校网站。
4、考试内容及评分标准
考试内容:
(1)自选歌曲一首,五分钟以内(美声唱法、民族唱法)
(2)视唱(现场抽题,一升一降以内,简谱五线谱均可)
(3)才艺展示(除声乐以外的才艺)
评分标准:
(1)演唱基础能力好,音色饱满,音准准确,节奏感强,气息平稳,吐字清晰。
(2)艺术素养好,歌曲有表现力、现场有表演力、综合才艺素养好。
(3)视唱能力强,能够准确、流畅地识谱并演唱。
注意事项:
(1)声乐考试需要伴奏的请准备CD光盘和U盘。考试所需乐器(除钢琴外)、服装、道具均由考生自行准备。
(2)每位考生只有一次考试机会,因自身原因中断或失误,不得重做。5、成绩认定
(1)专项素质测试采取现场即时赋分和“去掉最高、最低分”的记分办法综合评价。
(2)达到认定标准(专业成绩不低于80分)的考生经过学校领导小组审核,予以确定。
(3)我校依据考生专业水平测试成绩,根据教育局要求按不超过特长生项目招生计划数的1.5倍,确定本校艺术类特长生入围名单,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,同时将公示名单上报市教育局相关处室。经市教育局审核后,将具有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名单在考生原初中学校和社会进行公示(市教育局官网公告栏公示3个工作日),认定具有我校艺术类特长生报考资格的考生,在中考填报志愿时,必须在统招第一志愿填报我校,否则,将不享受特长生录取政策。
6、录取
经特长测试并认定具有我校艺术类特长生资格的考生,根据志愿和招生计划,在我校统招公费录取分数线下降50分,依据升学总分从高到低按统招公费生择优录取。
7、其它要求
(1)考生本人要亲自参加测试,严禁冒名顶替。
(2)家长及带队教师不得进入场地。
(3)测试学生由于健康原因不适合测试必须立即向学校报告,如果隐瞒造成不良后果由考生及考生家长自行负责。
(4)抽签结束未到考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。
本方案为大连市第十二中学暂定方案(招生人数和项目以大连市教育局对外公布为准),未尽事宜,解释权为大连市第十二中学。
大连市第十二中学
2019年5月10日